雙十一手機價格出現先漲再降現象 券后價格反而比平時貴
“雙十一變味了還是我們變窮了?”山東沈女士有換新手機的打算,就想在雙十一下手認為會比平時劃算一些。她將心儀許久的手機提前放進購物車中,但是在:
10月16日,該款手機售價為2099元
10月18日,該款手機價格改為2069元
10月19日,手機居然漲到了2469元
10月24日,用完平臺券又變成2299元

先把價格提高,然后又搞出各種優惠券、會員券在降下來?名利雙收,大家都樂樂呵呵的。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極限拉扯”?
看到這里,網友們也深有同感地說:
1,我前一陣買了件毛衣,這兩天一看價漲上去。快到雙十一的時候恢復原價,然后雙十一再給你平時的優惠,甚至比平時還貴點,所以我近幾年來雙十一很少買東西了。
2,除了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雙十一以外,基本上其余年的雙十一前后都沒有購物。
3,平臺卷得太嚴重,各種優惠天花亂墜,自己的利潤不夠支撐,累死累活各種通宵賣了一大堆,結果賣了個寂寞,索性漲價了。
專家指出,商家先漲價后降價,以制造降價假象,是典型的不誠信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還可能構成欺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可要求三倍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先漲后降”的消費陷阱屢禁不止,就是一些商家抱著僥幸心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遇到這類現象時,一定不要選擇吃啞巴虧,而要及時為執法部門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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