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趣事:寫憫農詩的人,為何最后成了酷吏?
唐朝趣事:寫憫農詩的人,為何最后成了酷吏?
李紳,字公垂,亳州譙縣古城人。六歲喪父,隨母遷居無錫。唐憲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中進士第,補國子助教,歷任江州刺史、滁州刺史、壽州刺史、汴州刺史、宣武軍節(jié)度使、宋亳汴穎觀察使、淮南節(jié)度使、中書侍郎、右仆射、門下侍郎、司空公等職,冊封趙國公。為李(德裕)黨重要人物。唐會昌六年(公元846年),病逝于揚州,終年七十五歲,追贈太尉,謚號“文肅”。
李紳與元稹、白居易交游甚密,為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和參與者。有《樂府新題》二十首,已佚。青年時,目睹農民終日勞作而不得溫飽,以同情和憤慨的心情,寫出《憫農二首》:“其一,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其二,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流傳甚廣,千古傳誦,被譽為憫農詩人。
李紳步入仕途飛黃騰達后,卻喪失了詩歌里的憫農之心,逐漸蛻變成一個花天酒地、濫施淫威的腐官酷吏。隨著官職的升高,李紳“漸次豪奢”。據傳,李紳一餐的耗費經常多達幾百貫甚至上千貫。李紳當淮南節(jié)度使時,對百姓疾苦極為漠視。在李紳治下的百姓,終日惶惶不安,紛紛渡江淮而逃難。與李紳同時代的韓愈、賈島、劉禹錫、李賀等人,無不對其嗤之以鼻。劉禹錫任蘇州刺史時,曾應邀參加時任揚州節(jié)度使李紳安排的宴會,他看到李紳家中私妓成群,其中一名歌妓色藝雙絕,感慨頗多,于是寫下了《贈李司空妓》一詩:“高髻云鬟宮樣妝,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閑事,斷盡蘇州刺史腸。”劉禹錫的大意是:佳肴美酒,歌姬美色,輕歌曼舞,李司空早已習以為常,養(yǎng)尊處優(yōu)過著奢侈的生活,可我劉禹錫卻肝腸寸斷。這首詩給后世留下了一個“司空見慣”的成語,李紳倒也大方,直接就把這個歌女送給了劉禹錫。家中歌女可以隨意送人,這奢侈得就很有水平了
李紳發(fā)跡后,不僅生活奢侈,而且愛耍權威,無情無義。《云溪友議》中記載,李紳發(fā)跡之前,經常到一個叫李元將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見到李元將都稱呼“叔叔”。李紳發(fā)跡之后,李元將因為要巴結他,主動降低輩分,稱自己為“弟”,為“侄”,李紳都不高興,直到李元將稱自己為孫子,李紳才勉強接受。還有一個姓崔的巡官,與李紳有同科進士之誼,有一次,特地來拜訪李紳,剛在旅館住下,家仆與一個市民發(fā)生爭斗。李紳問那個家仆是干什么的,家仆說:“是宣州館驛崔巡官的仆人。”李紳竟將那仆人和市民都處以極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來,說:“過去我曾認識你,既然來到這里,為何不來相見?”崔巡官連忙叩頭謝罪,可李紳還是把他綁起來,打了二十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時,嚇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聲。當時人們議論紛紛:“李紳的族叔反過來做了他的孫子,李紳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由于李紳為官酷暴,當?shù)匕傩粘3@受怕,很多人甚至渡過長江、淮河,外出逃難,下屬向他報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紳道:“你見過用手捧麥子嗎?飽滿的顆粒總是在下面,那些秕糠隨風而去,不必報來。”
李紳一生中最大的污點,是他晚年經手的“吳湘案”。唐武宗會昌五年(公元845年),李紳出任淮南節(jié)度使。斯時,揚州江都縣尉吳湘被人舉報貪污公款、強娶民女。李紳接報后,立即將吳湘逮捕下獄,判以死刑。但此案上報到朝廷后,諫官懷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揚州復查。崔元藻調查后發(fā)現(xiàn),吳湘貪贓屬實,但款項不多,強娶民女之事則不實,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紳卻一意孤行,強行將吳湘送上了斷頭臺。
按照奏章中的說法,李紳執(zhí)意處死吳湘的起因,是揚州都虞候劉群欲娶流落廣陵的美女阿顏,不料,阿顏的養(yǎng)母卻悄悄把阿顏嫁給了江都縣尉吳湘,劉群聞訊后,非常氣憤,就唆使他人舉報吳湘貪污公款、強娶民女。但是,一些史籍對此事另有說法。《北夢瑣言》中的說法是,李紳欲納美女阿顏為妾,沒想到卻被吳湘捷足先登了,李紳勃然大怒,欲置吳湘于死地。由于吳湘迎娶阿顏的聘禮豐厚,李紳便下令調查他的收入來源,很快便發(fā)現(xiàn)吳湘有貪污行為。《冊府元龜》說,李紳欲奪阿顏獻給李黨老大李德裕,所以一心想干掉吳湘這個絆腳石。有人認為,這是一場報復。吳湘的叔父吳武陵當年得罪過李德裕的老爸李吉甫,兩家是世仇。李德裕當上宰相后,也借故整過吳武陵,并將他貶為潘州司戶參軍,后來,吳武陵郁郁而終。李紳自然很清楚吳李兩家的歷史恩怨,為了取悅李德裕,李紳將吳武陵的侄子吳湘也列為報復對象,因而羅織罪名,處其死刑。事實上,李德裕同此案也脫不了干系。御史崔元藻回京后,說吳湘罪不至死,時任宰相李德裕立即將他貶為崖州司戶參軍,企圖掩蓋真相。
大中元年(公元847年),唐宣宗即位后,罷免了李德裕的宰相職務,李黨一干人等全部被貶去崖州。這時,吳湘的哥哥吳汝納為弟鳴冤,請求朝廷復查吳湘案,三司復查后,吳湘終于得到平反。這時,李紳雖已去世,但由于其生活豪奢、為官酷暴、濫施淫威,被定性為酷吏,按照唐朝的規(guī)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剝奪爵位,子孫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紳受到了“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的處罰。
李紳也有一個不計前嫌的故事:李紳做淮南節(jié)度使時,有一個叫張又新的官員在江南郡守的任上被罷官。因此,張又新便和李紳有隙,做什么事都對著來。張又新罷官后還鄉(xiāng),遇風翻船,淹死了兩個兒子。身遭不幸,非常悲痛,又擔心李紳會報復他。便給李紳寫了很長的一封信,表示自己的歉疚。李紳很同情他,便在回信中說:“過去爭論的話,我怎么能記恨?互相之間不對的地方,我早忘光了。”張又新非常感激,親自面謝,兩人釋嫌和好,同舊時是朋友一樣。兩人經常一起高高興興地痛飲。
張又新曾經做過廣陵從事,和一位風塵女子很要好,但相愛卻不能成眷屬。二十年后,張又新在李紳家喝酒,恰好與女子相逢。四目相對,淚將欲下。李紳去換衣服,張又新用手指蘸著酒,寫詞在木盤上,女子記住了詞。李紳回來,張又新端著酒杯發(fā)愁。李紳感覺到了什么,就叫女子唱歌佐酒。女子便唱了張又新剛寫的詞:“云雨分飛二十年,當時求夢不曾眠。今來頭白重相見,還上襄王玳瑁筵。”張又新喝得大醉,李紳便讓女子和他一起歸去。
李紳歷經宦海沉浮,中唐時期的“牛李黨爭”幾乎伴隨他一生的政治生活。雖最后得居宰相之尊,但李紳的主要成就在于文學創(chuàng)作,他是在中國文學史上產生過巨大影響的新樂府運動的參與者之一。
李紳的詩歌創(chuàng)作,以貶謫端州為分界線,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前期在儒家“濟世”“利物”思想影響下,抱著強烈的政治熱情,在繼承《詩經》現(xiàn)實主義精神的同時,積極向民間學習,詩歌關注社會,反映現(xiàn)實,規(guī)諷時事,政治功利性很強,因而形式相對簡單,語言亦通俗易懂,表現(xiàn)出通俗淺切的風格特征;后期隨著社會政治形勢的改變,以及個人宦海沉浮的不定,關注的對象由外向轉為內斂,重在抒發(fā)一己之私,表現(xiàn)個人情感,與之相適應,詩歌形式也多樣,且講究藝術手法的運用,意境深晦,重視煉字鍛句,表現(xiàn)出典雅繁艷的風格特征。
李紳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之一。他是唐代第一個有意識地以“新題樂府”為標榜,與傳統(tǒng)的古題樂府區(qū)別開來的詩人。他曾一氣寫出《新題樂府》二十首。元稹和了十二首,即《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序中說:“予友李公垂,貺予樂府新題二十首,雅有所謂,不虛為文,予取其病時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白居易本著這個精神,寫詩五十首,改名《新樂府》。元稹、李紳的二十首新題樂府已失傳。他的《憫農二首》,鑄為格言,傳誦不衰,雖未被郭茂倩收入《樂府詩集》的“新樂府辭”中,其實是地道的新樂府,是新樂府運動中的杰作。
李紳“是新樂府運動的先鋒,對唐代長篇敘事詩的發(fā)展也有貢獻”(見吳庚舜等主編《唐代文學史》)。中唐是文學史上敘事詩較為發(fā)達的時期,李紳是當時重要的詩人,與元稹、白居易等為敘事詩的發(fā)展作出了貢獻。李紳長篇敘事詩的成就與影響僅次于元白。李紳《鶯鶯歌》《悲善才》等敘事詩,與元稹的《會真詩》《夢游春》《連昌宮詞》、白居易的《長恨歌》《琵琶行》一樣,是中唐時期長篇敘事詩中的代表作品。《鶯鶯歌》與元稹的傳奇小說《鶯鶯傳》相關聯(lián)。作品以長詩鋪排故事,不僅有曲折動人的故事情節(jié),人物描寫也十分細致傳神,是后來《西廂記》的創(chuàng)作依據之一。
李紳六十七歲時自編其詩集為《追昔游詩》,用各種體裁追敘平生的遭遇和游歷,抒發(fā)懷舊之情與盛衰之感,其中,有很多是回憶當年漫游各地的寫景之作。這些作品具有一定的藝術性。
李紳散文比較著名的有《寒松賦》。這是一篇詠物抒情的小賦。作者身處逆境,一方面發(fā)泄怨憤,決心“驅雷擊電除奸邪”,另方面也表明要砥礪志節(jié),像寒松那樣披風雨,傲霜雪,抗嚴寒,亭亭聳立,不改變其忠貞本性。作者對生于幽澗的松樹“負棟梁兮時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的遭遇深感憤懣,看似句句寫松,實則處處喻人。全賦篇幅短小,但也摹仿漢賦形式,文末有總括全篇要旨的“亂曰”。賦文中,多用駢儷句,但不都是四六句式,而富于變化。語言通俗平淡,極少使用典故。可謂一代絕賦。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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