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噪音擾民歸誰管
晚上噪音擾民歸環保局和公安局兩個部門管,環保局管轄的范圍包含工地施工、企業生產、飲食行業形成的噪音,公安局管轄的范圍包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裝修產生的噪音。
根據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內,夜間聲音應控制在40分貝內,如果在晚上九點到次日六點之間聲音超過40分貝,便屬于擾民,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噪音指的是音量過強,容易讓人感到煩躁,危害身體健康的聲音,夜晚是睡覺休息的時間,如果戶外有很大的噪音,不僅會影響睡眠,還會造成精神不振,影響第二天的正常工作。
在生理學角度上,凡是影響正常休息、學習、工作的聲音都屬于噪音,噪音包括汽車鳴笛聲、圖書館里的說話聲、工地上的機器聲等,如果音樂和電視劇音量過大,也屬于噪音。
噪音也屬于環境污染的一種,所以歸環保局負責,但環保局只負責一部分噪音,在向環保局投訴前,需要分清噪音的來源以及類型,如果是社會生活類的噪音應該向公安局投訴。
在日常生活中,應該盡量減少鳴笛,尤其是當夜幕降臨后,不要制造太大的聲音,否則會影響別人休息。
0個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議



魯公網安備371302023716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