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攝影團隊放鴿子還拉黑新娘 怎么回事
浙江杭州。徐女士要結婚,在社交平臺上結識了一位攝影師,雙方合同約定價格是5888元,她先交了2000元定金。因為不在一個城市,攝影合同是通過郵寄拍照方式簽署的。但令她沒想到的是,婚禮當天凌晨,卻被對方放了鴿子!

徐女士的婚禮定在10月3號。所以她早早地就為婚禮做準備,其中一個攝影攝像,是一次看社交平臺,看到對方的樣片很心動,就聯系了對方。對方姓伊,說是在各地拍照。因為沒在一個城市,所以雙方攝像項目合同是通過郵寄和拍照簽署的。
雖然倆人的溝通不多,但看到對方的賬號,徐女士并沒有多疑,而且從始至終,對方的溝通也都正常。直到9月22日,徐女士將婚禮當天所有工作人員拉到一個群,司儀、化妝師等“四大金剛”都回復了收到,唯獨這個人沒有回復,這讓她心里有些不安。
聯系了對方,幾天后這位尹先生回復了他,不過一直都沒有給出一個確定的說法,只是說臨近國慶有點忙。一直到婚禮當天凌晨刷朋友圈時,看到這位尹先生發了一條動態。
大概意思就是因為疫情的原因,臨時被通知所有工作人員不能到位。大家可以找他來退定金。看到這條消息,徐女士非常氣憤,只能動員所有親戚朋友和工作人員,臨時又找了攝像。婚禮這才如此完成。
事后,徐女士將這件事發到社交平臺上,很巧合的是,有不少網友評論,在同一天,同一人,遇到了同樣的事。這時徐女士才意識到上當受騙了。而且對方始終都沒說過具體疫情的情況,所以他們懷疑對方是在詐騙。
雖然定金退了回來,但徐女士希望對方給她做出賠償,不過對方已經將她拉黑,此事曝光出來后,對方的社交賬號也已經注銷。接下來,徐女士準備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
對于這件事。有網友認為徐女士的做法有問題,因為結婚這么大的事,不去實體店找靠譜商家,結果去網上找陌生人,這就沒有無緣無故的被騙。
因為“疫情”“爽約”,要不要承擔責任?
我們都知道,簽訂了合同就要遵守,除非遇到了不可抗力這種特殊的情況,否則,不履行約定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判斷這名攝影師要不要承擔責任,就要判斷,疫情是不是不可抗力的情形。而根據《民法典》第180條 的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這名攝影師所說的疫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需要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如果因為突發的臨時管控被封出不來,這種情況下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如果是因為自己沒有及時做核酸,導致無法出行,這種情形就不屬于不可抗力。
同時,應當注意的是,即便這名攝影師所屬的疫情屬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也并不是說就可以免責。
根據《民法典》第590條的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換句話說,這名攝影師真的遇到了突發情況,還需要第一時間通知徐女士,并在事后提供相應的證明方可免除違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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